专盗“办丧事”的农户 这个贼也太极品了

有个“不走寻常路”的贼,专挑“办丧事”的农户行窃,从2013年到2016年,以上海崇明城桥镇为中心四处行窃,潜入农户家中作案10余次,涉案标的达万余元。近日,他被上海崇明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。

专门盯牢豆腐摊 打探农户办丧事

在崇明的丧俗礼仪中,“吃素饭”是岛民特有的习俗,其中的“豆腐饭”则是一种流行于江浙沪民间的丧葬习俗,因此,豆腐和豆腐干也是办丧事必不可少的两道食材。而陆某便利用这一特有的民风习俗,来判断哪家农户办丧事。平日里没事,他就游荡于各镇农贸市场的豆腐摊位,一旦发现有农户购买豆腐办丧事,便四处打听农户的住处或者干脆跟踪确定对方的家庭住址。

趁人齐聚出殡日 浑水摸鱼屡得手

按照崇明的丧俗礼仪,一般第三日午后是出殡的时段,此时,办丧事的农户家中大部分的亲属都会出门送行而门户大开,陆某便往往借此时机窜进农户家中伺机行窃。

2013年12月的中午,陆某乘被害人黄某家中操办丧事之际,潜入黄某卧室偷走其包内的两千多元人民币,之后又采取同样的方法到被害人王某、夏某等处盗窃。

由于办丧事期间人多又杂,每次被害人失窃的金额又相对较少,一般都在500元至2000元不等,又或者是香烟等物品缺失,有些被害人误以为是被参加丧事的亲属拿走,不便再做追究。虽然也有被害人曾怀疑过是外人作案,但奈何没有监控录像可以调用,再加上办丧事被害人心情也比较悲伤,也大都不愿报案……于是,陆某每次行窃都很顺利,其行窃作案一直延续了近三年。

火中取栗终失手 一朝现形陷囹圄

2016年8月的一个中午,陆某又一次通过豆腐摊锁定了目标,并尾随被害人黄某至其家中。过了11时,他见黄某家中亲属基本都出去给逝者送行便准备行窃,不巧黄某因临时有事返回家中,正巧撞见陆某正在翻自己的钱包,便将其抓了个现行,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。到案后,陆某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依法应予以惩处。被告人陆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认罪态度较好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

近日,崇明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,责令被告人陆某退赔各被害人共计人民币一万四千六百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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